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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包件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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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内包裹业务特点

邮政包裹业务属于邮政部门的经营性业务,是利用邮政通信 网遍布城乡的优势,辅助交通运输部门适应商品流通和个人寄递 物品需要的一项邮政服务,是邮政四大传统业务之一。 

二、国内包裹业务的概念及性质

1.包裹业务的概念 邮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则接受用户委托把适合邮寄的物品寄递 到用户的指定地点并技交给收件人的业务。主要由个人和单位交 寄的零星物品及厂商交寄的商品两部分组成。 随着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包裹业务的发展呈现 出比较明显的变化趋势: 

(1)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邮政部门曾遵循以普通小包为主, 兼收商品包裹的方针经营包裹业务,主要体现在邮政部门与交通运输部门的分工上。就运送物品而言,邮政收寄的物品,以适于 邮寄的容量为限,而交通运输部门运送的物品,则以货物行李为 主;就服务对象而言,邮政以个人为主,而交通运输部门则以工 农生产部门和商业部门为主。 

(2)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城乡经济蓬勃发展,特别是大量乡 镇企业的崛起,对商品流通提出了新的要求。多数乡镇企业地处 农村,交通不便,产品批量小,销地分散,不便利用铁路等进行 运输,而较适宜采用邮政寄递。原邮电部1980年召开的第十八 次全国邮电工作会议上,提出要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大量 揽收商品包裹。在这一经营方针指导下,全国商品包裹业务量急 剧增长,对邮政的处理能力和运输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商 品包裹与一般普通民用小包不同,它具有较强的政策性、明确的 地区性、流量流向的特殊性以及量大件重的普遍性等特点。1982 年原邮电部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将邮政包裹的经营方针调整为 "积极办好,量力而行,´,并采取多渠道运输,增辟自办车船邮 路,组织专线运输,增加处理场地和使用自动化设备等措施,使 邮政包裹业务得到正常发展。 

(3)进入90年代以来,新技术、新工艺不断诞生,特别是 90年代中后期,随着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时代即将来 临,对邮政传统业务的发展产生了巨大冲击,但同时也为包裹业 务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点对点商包直运业务、邮购业务都已 成为传统包裹业务的新的增长点,不久的将来,随着网上购物的 普及以及邮寄电子出版物等新业务的开拓,包裹类业务无疑将呈 现不断上升的趋势。 2.包裹业务的性质 包裹业务是指物品的运送和寄递。按其性质而言,属于运输 业务,这一点和交通运输部门办理的货物运输业务没有什么本质 的区别。但是邮政部门经营的包裹业务也有自己的特殊性,其中为方便居民个人生活、学习和工作需要的包裹业务往往带有通信 性质。 

三、国内包裹的分类及准寄范围

1.普通包裹 凡适于邮递的物品,除属禁寄物品和超过规定限度寄递的物 品外,只要符合包裹重量、尺寸限度的,均可以作包裹寄递。 

2.脆弱包裹 装有易碎物品或流质易溶物品的包裹,应按脆弱包裹寄递。 邮局对于脆弱包裹只在处理上加以特别注意,所负责任与普通包 裹相同。 

3.大件包裹 超长、超大、超重的包裹,批量的按直递业务办理,零星的 由收寄的省局与相关的网络指挥调度中心及技递的省局协商解 决。对运输部门确有运输困难的,可利用货运渠道运输。 包裹内可以附寄内件清单和收、寄件人地址、姓名纸条,但 是不可以夹寄信函。如果有附言,可在包裹详情单"附言,,栏内 填写。

四、国际包裹业务的分类

国际包裹业务指国家与国家(地区)邮政之间互寄的物品类邮件业务。国际包裹业务都以双边协议方式办理。我国于1898年开始收寄国际包裹,1904年开始与外国签署互换包裹协定,1947 年开办国际航空包裹业务。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国际包裹通达范围、数量都有很大的发展。 

国际包裹业务的分类方法主要有以下三种:按照包裹性质、处理手续分为:普通包裹、脆弱包裹、快递包裹、过大包裹、代收货价包裹等;按邮局所负赔偿责任,分为保价包裹和非保价包裹;按运输方式分为:水陆路包裹、航空包裹和空运水陆路包 裹。-不同国家、同一国家不同发展阶段进口和出口包裹的结构不同,一般说来,经济越发展,开办的国际包裹种类越多,范围越广,数量也越大。

1.普通包裹业务 普通包裹业务是最早开办的国际包裹业务,是参加邮政包裹协定的会员国邮政都必须办理的基本业务。除禁限寄物品和超过规定限量寄递的物品外,都可按包裹寄递。包裹内不准夹寄信函,但可以附寄包裹内件清单、发票、货单以及收寄件人姓名地址签条。普通包裹业务在交寄时寄件人不需办理特殊手续,在邮 局处理过程中也不享有优先性。普通包裹只能寄往通达此项业务的国家和地区。 

2.脆弱包裹业务 内装容易破损的物品需要小心处理的包裹,可按脆弱包裹寄 递。此类包裹只限寄往同意接受脆弱包裹的国家和地区。 邮寄脆弱包裹应加收相当于同一重量级别普通包裹资费 50%的脆弱包裹附加费。 

3.保价包裹业务 寄件人申报内件价值,在寄递过程中发生丢失、损毁时,邮 局给予赔偿的包裹。此项业务仅限于在同意办理保价包裹业务的国家和地区间展开,凡适宜邮递的贵重物品均可按保价包裹交寄,并须在设有海关的邮局交寄。 申报的保价金额由寄件人根据包裹的内件价值而定,但不准 超过最高限额10000元人民币(838提款权),当寄达国制定的 最高保价额低于这→限额时,以寄达国的限额为准,与我国有特别协议的,以特别协议规定的限额为准。寄件人申报的保价额不得超过包裹内件的实际价值,但可以只申报内件实际价值的一部分。 

4.包裹托运业务 包裹托运业务属于一种商业包裹业务,寄件人(一般为商贸公司)可一次寄发批量包裹给同一收件人或不同收件人,对这类包裹邮局可代为办理报关于续,一般是邮购公司使用这类业务向国外的客户寄发其购买的商品。 目前这类业务采用签订双边协议方式办理,为利于业务发展,这项业务的资费比普通包裹资费低。运输方式及投递方式可按用户的要求办理。 我国目前与美国开办此项业务,用户只要一次寄发五件以上 的包裹均可使用这项业务。根据市场需求,今后还将与香港地区以及东南亚、欧洲一些国家陆续开办此项业务。 

5.空运水陆路包裹业务 利用国际航空邮路,以低于国际航空函件优先性发运的国际 水陆路包裹。国际水陆路包裹是由万国邮政联盟、国际民航组织 和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分别进行的一项称为"最大限度利用航空" 的研究中产生的新业务。它是利用航空公司的剩余运力,以较低的运费率来运输国际水陆路包裹。空运的水陆路包裹,在原寄国和寄达国国内,仍按水陆路包裹处理。目前我国已与美国、澳大利亚及欧洲所有国家开办了此项业务。 除上述业务外,我国邮政还办理存局候领包裹业务和附回执包裹业务,具体办法可参照存局候领函件业务和附回执函件业务。 

五、国际包裹的重量、尺寸限度

国际包裹的最高重量限度为31.5kg,但只有10kg以内的包 裹是强制性的,所有《邮政包裹协定》的签字国邮政都必须办理。 

国际包裹的最小尺寸同函件。最大尺寸有两种:第一种,最长一边的尺寸不超过1.5m,长度和长度以外的最大横周之和不超过3m;第二种,最长一边的尺寸不超过1.05m,长度和长度以外的最大横周之和不超过2m。我国采用第-种尺寸限度。 当相关邮政之间采取不同的包裹重量、尺寸限度时,应以较 低一方的限度为准。 
200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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