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建议信息
届次: 日照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案号: 0235
案由: 关于设立“日 照市企业家日”的建议
建议正文: 附件 建议人:窦永胜(18906339668 5177698) 地 址:市级机关综合办公楼 618 房间 时 间:2022 年 8 月 29 日 一、“企业家日”的重要意义和价值 企业和企业家是参与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是推动 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力军,而企业家精神是新时代推动改 革开放走向全面深入、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 精神力量。2017 年 9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 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 企业家作用的意见》,首次以专门文件的形式明确企业 家精神的地位和价值。党的十九大报告又进一步提出“激 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2020 年 7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 企业家座谈会上针对如何弘扬企业家精神,在爱国、创 新、诚信、社会责任和国际视野等方面提出殷切希望,为 我们深刻把握和大力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提供了科学 遵循和理论指引。 在市级层面设立“企业家日”,是大力弘扬企业家精 —3— 神的重要举措,能够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尊重企业家、理 解企业家、支持企业家的浓厚氛围,能够进一步释放激 发、保护企业家精神的积极信号,能够进一步鼓励广大 企业家以更大勇气和智慧投身于企业创新、助力经济社 会高质量发展。 二、各地探索实践与经验做法 早在 1994 年,中国企业管理协会、中国企业家协会 就决定,每年举行全国“企业家活动日”。其后,国内不 少城市通过法定程序设定“企业家日”。2019 年 10 月,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将每年 11 月 1 日设为“深圳企业家日”,成为我国首个设立“企 业家日”的城市。 近年来,我省已有青岛、潍坊、济南、临沂等市先 后设立“企业家日”。青岛市自 2020 年起,将每年 11 月 1 日设为“青岛企业家日” ,并将 11 月第一周设为“青 岛企业家宣传周”。潍坊市自 2020 年起,将每年 11 月 1 日设为“潍坊企业家日” ,定期评选优秀企业家,并给 予 30 万至 500 万现金奖励。济南市自 2021 年起,将 每年 7 月 21 日设为“济南企业家日”。临沂市自 2021 年起,将每年 9 月 26 日设为“临沂企业家日”。部分邻 省,如江苏省“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设立“江苏企 业家日”,苏州、常州等 4 市已率先设立。其中,今年 3 月苏州市将每年 7 月 21 日设为“苏州企业家日” ,苏 —4— 州市委市政府在首个“企业家日”发布《致全市企业家 的一封信》,提出无论是民营企业还是国有企业,无论 是本土企业还是外来企业,都是苏州的“城市合伙人” , 以城市名义致敬企业家,极大调动了广大企业家干事 创业积极性。 三、设立“日照市企业家日”的意见建议 市第十四次党代会描绘了未来五年日照经济社会 发展的宏伟蓝图,发出了深入实施“四大战略”,阔步新 征程、担当新使命,奋力谱写现代化海滨城市精彩蝶 变新篇章的动员令,而企业与企业家作为产业发展的最 大优势、最优资源,必将成为持续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 发展的最大动力、最强动能。 当前,疫情形势延宕反复,国内外环境复杂严峻, 企业发展更面临诸多困难问题和更大风险挑战。为努 力营造企业健康发展环境,吸引优质企业落户扎根,大 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培育和造就优秀企业家队伍,引领 更多社会主体创新创业,推动实现企业发展、城市繁荣 共赢。建议:1.尽快着手论证设立“日照市企业家日” , 进一步弘扬企业家精神,助推高质量发展。2.结合“企业 家日”,统筹考虑“高峰论坛”“企业家峰会”及招商 引资等系列活动,为企业成长撞出更多“火花”,创造 出更多“机会”和“机遇”,把我市发展氛围烘得更浓、 发展理念带得更新、发展合力聚得更强 (未经同意,不得转载!)
建议人 : 窦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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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答复:
承办部门 签收时间 答复时间 答复信息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10-24 09:44:10 2022-11-11 16:07:09 查看答复信息
办理进度:
序号 操作 操作人 意见 时间
1 人大分办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政府办公室 2022-09-08 11:25
2 办理建议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11-11 1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