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统计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由日照市统计局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部分。本报告在日照市统计局官方网站(http://tjj.rizhao.gov.cn)上刊登,文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日照市统计局联系(地址:泰安路33号水务大厦1509办公室;邮编:276800;电话:0633-2186080;传真:0633-218608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日照市统计局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要求,紧紧围绕统计中心工作,强化依法行政,持续巩固政务公开成果,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坚持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丰富“统计+媒体”渠道,积极举办“统计开放日”等活动,扩大新闻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提升统计部门的社会影响力,持续拓展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2024年,在“日照统计”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300余条,市统计局官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版块发布信息200余条。综合运用好政务热线、领导信箱、网办管理、依申请公开等渠道,回复群众咨询44次;综合运用文字、图片等多种方式解读政策、五经普工作和热点数据。2024年发布政策解读72条。
(二)依申请公开。日照市统计局强化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受理渠道,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2024年市统计局受理依申请公开7件,比上年少3件,申请主要内容为数据咨询,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6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件。7件均同意公开答复,均实现100%按期受理、100%按期办理,群众满意率达100%,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质量。
(三)政府信息管理。市统计局信息公开遵循“专人审核、专人发布、专人负责”的基本原则,完善信息发布流程,规范信息发布管理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按要求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修正和清理工作。认真执行《关于做好日照市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等各项制度要求,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依申请公开内容等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重点任务及群众需求,及时优化完善公开专栏,高效整合政务公开信息,做到栏目设置合理、条理清晰、规范有序,方便群众查询。注重新媒体阵地建设,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日照统计”等政务新媒体影响力和传播力不断增强,持续加大对重要政策、热点数据及工作动态的推送和传播力度。
(五)监督保障。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高效性。二是健全工作制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修订和增补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对信息公开保密、信息发布、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等进行规定,为政府信息发布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加强工作培训。召开专题培训会议,对全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政务服务热线新系统等内容进行培训,全面系统地掌握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标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 | 0 | 0 | 0 | 0 | 0 | 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7 | 0 | 0 | 0 | 0 | 0 | 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2024年,市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和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相比仍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如,政务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丰富,统计数据便民服务需进一步提升及统计特色新闻宣传还需加强等。
(二)改进情况。一是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深入挖掘政策解读的深度和广度,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二是完善网站建设。更新优化栏目,创新公开形式,提升智能服务水平,为公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三是借力新媒体。及时关注群众声音,转变传统统计解读方式,帮助社会公众准确使用统计指标、理解统计数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按照《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日照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日政办字〔2024〕18号),及时开展政务公开培训,丰富和创新政策解读、数据解读形式,及时发布数据解读。
(二)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一是融合“微、端、智、网”媒介资源,形成了统计话语和统计叙事体系的支撑载体。以“日照统计”为品牌,融合了政务信息报送网、政务微信公众号、“数据日照”政务APP、“智慧统计”系统、统计信息内外网等“微、端、智、网”资源,逐渐形成了一体化、智慧化、个性化的统计话语和统计叙事体系支撑载体。二是建立“校、审、发、奖”多项制度,构建了统计话语和统计叙事体系的管理机制。建立采写编辑、审核校对、一键统发等完整的信息生产体系,实现了对统计内容生产机制、传播范式、交互模态的多维管理。同时,不断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将信息和宣传纳入绩效考核,干事创业热情进一步激发。
(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4年,日照市统计局受理依申请公开7件,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7件申请办件均不需要缴纳信息处理费,市统计局也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4年,市统计局共收到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件0件。虽然市统计局未收到建议提案办件,但市统计局十分重视此项工作,加强思想教育和能力培训,强化责任落实,在下一步接到办件时,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确保建议提案办理质量。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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