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4

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2024年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电子版可在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zjj.rizhao.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日照市东港区济南路269号;邮编:276826;电话:0633-7979001;电子邮箱:rzzjj@rz.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住建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突出工作重点,细化任务措施,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主动公开

市住建局始终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理念,围绕住建领域政策法规、住房保障、建设项目等社会普遍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进行了详细而具体的公开。全年累计在政务网站发布信息2409其中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051条,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1358条(包含76条视频号信息)。此外,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1次,参加行风在线4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市住建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1件,同比上升49%共完成答复166件。申请公开内容主要涉及物业管理、房产办理、工程质量等方面。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7件,2023年行政复议12件,同比下降42%无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今年来,市住建局坚持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编制《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日照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等领域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指引,优化主动公开机制,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在市政府网站及时公开了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其中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23件,废止或失效规范性文件6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市住建局坚持问题导向,改进责任机制,督导业务科室、单位自查门户网站责任板块,关闭了“两学一做”“优化营商环境”等失效专栏。积极运用我局公众号做好信息公开,增设主页菜单对群众关心关注的房地产相关政策信息进行解读,并链接购房优惠券申请平台,群众申请、查询优惠券可以在公众号后台实现一键跳转。聚焦民生问题、项目建设、行业发展等内容,针对群众阅读习惯,策划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专题稿件,进一步提升传播能力,增强读者阅读体验。

(五)监督保障

一方面,全面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明确审核主体,规范审核流程,坚持分级审核、多道审核、先审后发,注意常用词、高频词的规范使用,确保发布内容准确无误、表述严谨规范。另一方面,坚持常态化问题整改,做好门户网站巡网、读网工作,对于日常工作中网信部门反馈、自查发现平台存在的相关问题,第一时间进行纠正,及时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2

6

2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5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0

1

0

0

0

0

17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5

0

0

0

0

0

1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5

0

0

0

0

0

5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6

1

0

0

0

0

8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3.其他

4

0

0

0

0

0

4

(七)总计

165

1

0

0

0

0

16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6

0

0

0

0

0

16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2

2

3

0

7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市住建局政务公开工作整体进展良好,取得了一定成效,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公开时效性和规范性需要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好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根据《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在规定时间、公开范围内,详细梳理所承担的服务事项,及时规范更新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全方位展示住建领域在贯彻落实上级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取得的工作成效,持续做好住建领域政务公开和宣传工作。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4年度,市住建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提出1件《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申请人未按办法要求缴纳信息处理费。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24年市住建局共承办提案62件(政协提案37件,人大建议25件)。今年建议提案内容主要涉及物业管理、老旧小区改造等方面,所有建议、提案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完毕,并按规定格式,经单位负责人审签后,上传办理平台,办结回复率、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均在100%

(三)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今年来,市住建局按照市政府办公室《2024年日照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丰富解读形式,通过动漫等群众企业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形象化、通俗化解读。加大熟悉有关业务专家学者、媒体记者等不同群体的政策解读力度,综合运用新闻通气会等方式多角度全方位开展解读。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市住建局深入推进政务公开,畅通公开渠道。举办“阳光政务”政府开放日观摩活动,邀请市民代表、社会监督员等20余人走进住建民事纠纷调解中心、日照综合客运站配套工程项目、安泰雅筑好房子项目,谏言献策。

(五)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六)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七)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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