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市发展改革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日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地址:日照市东港区北京路158号,电话:0633-87766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发展改革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及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发改中心任务和企业群众关切,多措并举、精准发力,不断提高政策解读质效,切实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作用。
(一)主动公开。对照市政府政务公开要点,进一步细化分解,重点推进年度投资计划、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价格管理等领域政府信息的公开。主动公开单位办公会议近30次,委网站设置“双随机、一公开”专栏,依法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抽查结果等情况进行了全面公示。健全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规范审核发布程序,确保发布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各项信息要素齐全完备。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切实处理好政府信息公开和信息安全保密的关系。全年累计接受访谈10余次,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出席发布会2次,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公开实效。
(二)依申请公开。实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深化推进依申请公开办理的程序化、规范化和标准化,主动与申请人对接沟通,了解具体情况,满足合理诉求,形成良性互动。2024年度,共接收办理依申请公开40件,其中网上申请18件、信函申请22件。申请人均为自然人,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申请公开的信息主要涉及物业收费、城乡建设和管理事项(项目审批、核准及备案)方面内容,其中属于同意公开答复6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3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对标市政府办公室要求,及时更新我委主动公开基本目录,逐项明确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依据等要素,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做好审查。完善政策文件库建设,确保政策文件清晰分类、集中展示。定期调度梳理规范性文件情况,确保新出文件及时挂网公开,年底按时发布本单位规范性文件情况。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答复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落实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内容更新和保障责任机制,加强日常巡检自查,对发现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强化集成式公开,聚焦群众、企业关注点,进一步优化委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2024年,我委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运行平稳,信息发布数量稳步增长,委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6条,总浏览量18万余次,通过政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700余条,订阅数达到9172人。
(五)监督保障。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强化政务公开组织领导。组织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遵循统一规范、分工负责、协同共建的原则,办公室负责门户网站的综合管理,各科室、单位负责本领域责任栏目的管理维护,制定政务公开年度重点任务清单,明确责任科室、完成时限,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地落实、见到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9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0 | 0 | 0 | 0 | 0 | 0 | 4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1 | 0 | 0 | 0 | 0 | 0 | 3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7 | 0 | 0 | 0 | 0 | 0 | 3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3 | 0 | 0 | 0 | 0 | 0 | 3 |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2024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中提质,持续回应群众关切,依法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但在落实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利用H5、短视频、专家访谈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还不够多元;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培训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利用短视频、一图读懂等方式,做好政策文件宣传解读,不断提升我委惠企利民工作的能力水平,持续提振广大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发展信心;二是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邀请专家进行授课,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人才队伍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费情况。本年度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邮寄费等)。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要点情况。本年度本机关严格围绕《关于印发2024年日照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结合本部门职责,制定我单位202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台账,明确专人负责并定期梳理调度,确保各项公开任务落实到位。
(三)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按照“两上网一公开”要求,认真做好13件人大代表建议、44件政协委员提案答复的网上公开公示工作,实现面办率、按时办结率、代表委员满意率“三个100%”。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创新情况。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网站公开和政务公开栏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灵活多样。精心做好“日照发改”微信公众号内容设置,增加“股市汇率、大宗商品价格日报”常设栏目,每天发布价格监测情况。截至目前,“日照发改”公众号发布、转载各类资讯近2000篇,现有关注者9100余人,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