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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重点项目谋划储备及筛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省直有关部门:

为充分发挥省级重点项目拉动有效投资的示范带动作用,按 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省重大项目、省绿色 低碳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以下简称“省高质量发展项”)谋划

储备及筛选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要紧密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工 作要求,突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深化新旧动能转

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聚焦数字经济、能源转型、先进制造业发展及传统产业升级、“新三样”及新型产业发展、 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安全、基础设施、绿色低碳、生态环保、民生 保障、双招双引等重点方向和领域,谋划储备一批具有引领性、  支撑性、示范性的重大产业发展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大

民生保障项目和重大平台载体项目。

省重大项目。 重大产业项目要突出示范和引领带动,体现全 局性、战略性、引领性,优先申报攻克“卡脖子”关键环节、打 破国外垄断、填补我省产业空白和布局未来产业的项目;基础设 施侧重“七网”建设项目(综合立体交通、现代物流、能源保障、 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现代水网、新型基础设施、农村基础设施); 民生项目侧重补短板强弱项的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生态环保项目 等;平台项目侧重具有重大区域和行业影响力的重大创新平台和

支撑载体。

省高质量发展项目。 重点产业类项目要聚焦“十强产业” “四新”经济发展,侧重谋划具备先进产业化技术和可靠规模化 生产工艺的项目;基础设施类项目要聚焦优化全省基础设施布局、 结构、功能和系统集成,侧重谋划加速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的项目;社会民生类项目要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人民群众  幸福指数,侧重谋划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加快绿色低碳转型的项 目;平台支撑类项目要侧重谋划促进科技创新、扩大对外开放、

支撑产业发展的项目。

二、 项目标准

(一)严把产业政策关口。项目要符合产业政策、窗口指导 和相关规划要求,“两高”项目要按照规定严格落实替代要求。涉 及村庄建设项目、沿黄有关市县新上工业项目,必须符合省有关 要求并根据规定出具审核意见。严控以产业园、小镇、基地、示范区等名义搭车实施房地产开发。

(二)加强手续合规审查。各类项目原则上为单个独立项目, 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取得赋码,无代码项目不予审核 库。项目应符合规划、用地、环保、能评等基本手续要求,不存 在产业政策、用地规划、生态环境、能耗煤耗、社会信用等方面违规情况。

(三)做好用地政策衔接。要优化项目建设布局,选址用地   原则上要符合规划要求,已纳入成片开发方案或具备通过“两规” 一致性处理加以解决的条件。推动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按照   符合《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中规定的亩均产出、亩均投资强度等要求,严格控制项目用地规模。

(四)强化有效投资拉动。坚持发挥省级重点项目对扩大 效投资的引领和支撑作用,项目总投资应在1亿元以上。坚持质 量优先、效益优先,在项目数量盘子相对稳定的基础上,更多通 过优化项目结构、加快投资节奏形成新的增量支撑。在投资计划 安排上,要与整体建设任务、年度建设内容相匹配,合理测算年 度投资完成规模,原则上除长周期建设项目外,年度投资计划不少于总投资的1/3。对虽不具备年内开工条件,但对行业或区域具有重大影响且正在推进前期工作的大项目,列为准备类项目。 对今年四季度能开工的项目,要提速各项手续办理,加快落实建设条件,推动提前开工建设。

三、 工作要求

(一)择优限项申报。保持省级重点项目相对稳定的合理数 量规模,有利于集中要素资源重点保障,各市要进一步树立好项 目标准,坚持优中选优、好中选好、宁缺毋滥的原则精心组织筛 选,每市申报省重大项目数量不超过60个、省高质量发展项目数

量不超过200个。

(二)充分沟通衔接。对申报项目,各市组织相关部门从产 业政策、规划要求、准入条件、建设程序等方面全面论证,并做 好与上级行业部门、对口业务处室的沟通衔接。对因沟通衔接不 到位申报的不符合省级重点项目政策要求的项目取消申报资格,并在下次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时扣减限报数量。

(三)做好标签分类。同时申报省重大项目、省高质量发展 项目的务必在附件3中注明,严禁通过项目拆分、改名、变更项 目统一编码等方式重复提报。“双招双引”项目请注明项目招引类 别、招引地区,并提供省外资金到位证明。2023绿色低碳高质量 发展大会重点推介项目和现场签约项目中申报省高质量发展项目

的,应进一步完善项目资料,按要求提报,并在附件3中注明。

(四)严格报送程序。除跨市域建设的能源、交通、水利等省直项目外,其他项目原则上通过各市发展改革委筛选论证,经市政府同意后集中申报。所有项目通过山东省重点项目管理服务 平台申报,平台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0日。相关申报文件及附 件资料,10月20日前统一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重大项目报送 投资处、省高质量发展项目报送动能转换推进处)。项目平台填报 及线下资料信息应准确一致,对弄虚作假的项目取消申报资格,入选项目名单的予以退出。相关材料按附件提供,具体要求由各处另行通知。

(五)工作联络服务。 考虑到各市对本地上报项目还要组织开 展审核论证,对具体项目条件、申报时限要求不统一,各地申报 的项目由各市提供具体指导服务,省直部门或各市共性政策问题由省级提供咨询服务。

相关附件:

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重点项目谋划储备及筛选申报工作的通知(鲁发改投资〔2023〕727号).pdf